致北京大来创杰咨询有限公司:

守秘保证书

对于贵公司委托我的翻译业务,我承诺:保证遵守并诚实地履行下列关于机密信息及个人信息使用的事项。

1. 定义

(1)所谓“机密信息”,是指贵公司为了执行翻译业务而向我出示、或者伴随翻译业务的执行过程而被我知悉的贵公司及贵公司顾客(以下简称“客户”)的技术、经营方面上的所有信息。

(2)所谓“个人信息”,是指贵公司为了执行翻译业务而向我出示、或者伴随翻译业务的执行过程而被我知悉的、应由贵公司及客户进行保存、管理的姓名、地址、出生日期、性别等可以识别特定个人身份的信息,以及可以通过与这些信息进行核实而识别特定个人身份的信息。

2. 我将遵守以下各条关于机密信息及个人信息使用的事项:

(1)仅在实行贵公司委托的翻译业务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不用于除此之外的任何目的。

(2)将上述信息作为秘密严格保守,不经贵公司事前书面允许,不向第三方出示、透露,并且不提供给除自己及客户以外的第三方进行使用、复制。

(3)采取必要而恰当的措施进行安全管理,如限制登录和保证安全等。并且,当贵公司或客户要求对安全管理的情况进行报告,或实行调查时,予以合作。

(4)收到贵公司要求停止使用的命令时立即停止使用,且根据贵公司的指示,对机密信息、个人信息及记载、记录该信息的介质进行返还、销毁或删除数据等。

(5)一旦发生了机密信息或个人信息的泄露等事故,或有可能发生事故时,立即向贵公司报告,同时遵从贵公司的指示,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尽力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6)即使贵公司委托的翻译业务结束后,仍然继续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3. 对于个人信息的使用,我除了遵守上述各项外,还遵守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贵公司或由客户经贵公司向我出示的关于个人信息使用的各种规定。
4. 如果我没有遵守本保证书所承诺的事项,愿意承担因此而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
5. 我将遵从贵公司与客户之间做出的决定,并同意贵公司将本保证书(删除地址与证件号码部分)或其复印件事先出示或交予客户。
@2010-2016 北京大来创杰咨询有限公司 使用前必读